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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一)中职学生组设计算机技术、数控技术、电工电子、中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美容美发、建筑工程技术等八个专业类别的31个比赛项目。

  1.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企业网搭建及应用;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动画片制作;网络综合布线技术。

  (2)组队要求:团体赛项目:企业网搭建及应用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项目和网络综合布线技术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各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3人;个人赛项目:动画片制作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2.电工电子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各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各限报1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

  3.烹饪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4.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5个: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车工;钳工。

  (2)组队要求:数控车工项目和数控铣工项目每代表队各限报2人;车工项目和钳工项目各限报1人;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项目限报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参赛学生最多10名。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团体赛项目以校为单位组队进行比赛,每代表队可出2组,以校为组,每组参赛学生2人,每校限报1组;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等3项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参赛学生限报2人。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2个:女式休闲上装(夹里)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每代表队每项参赛学生均限报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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