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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成员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和成员的函
(国办函〔2009〕53号)


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成员的请示》(安监总管三〔2009〕9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组成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
  骆 琳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成 员: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希  教育部副部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部长助理
  郝明金  监察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力军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李秉仁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
  徐祖远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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