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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护士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护士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护士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0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护士岗位不应当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

  二、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必须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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