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垦(热作)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垦(热作)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办垦[2009]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州、南京、昆明、大连市农垦管理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地方国有农场管理局,新疆自治区畜牧厅产业发展与牧场管理局,海拉尔、大兴安岭农(牧)场管理局,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区)农业厅,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省(区)农科院,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开发中心:

  为切实做好 2010 年农垦(热作)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工作,我部农垦局(南亚办)编制了 2010 年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垦区(热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并按指南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将申请报告及申请书报送我部农垦局。

  附件:1.2010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项)申报指南

  2.2010年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申报指南

  3.2010年农垦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财政专项资金(“走出去”)申报指南

  4.2010年农垦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财政专项经费(工业信息化专项)申报指南

  5.2010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财政专项经费(热带作物)申报指南

  6.2010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财政专项经费(南亚热作)申报指南

  7.2010年物种资源保护财政专项经费(热带作物)申报指南

  8.2010年农垦农业业务培训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9.2010年农垦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财政专项经费(农工负担监测专项)申报指南(略)

  10.2010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土地确权专项)申报指南(略)

  11.2010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社会事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略)

  12.2010年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略)

  13.2010年农垦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略)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1:
2010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2010年农垦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强化以安全生产管理为核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为垦区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垦区创造有利条件。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使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的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垦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各垦区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垦区生产情况,健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应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等。
  三、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2009年6月5日前报送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
  联系人:黎光华,陈杨
  电话:010-64192634(传真),010-64192688
  邮编:10012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

  附件: 2010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项)申报书

  附件:
2010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一、 项目由来(背景)

  二、 年度目标与预期效果

  三、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四、项目实施方案

  表一:专项经费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表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
│项目│金额│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其他资本性支出  │
│支出│合计│                                │  (310)    │
│内容│  ├──┬──┬──┬──┬──┬──┬──┬──┬──┬──┬──┼──┬──────┤
│  │  │小计│印刷│咨询│邮电│交通│差旅│会议│培训│劳务│委托│其他│ 小 │信息网络构建│
│  │  │  │ 费 │ 费 │ 费 │ 费 │ 费 │ 费 │ 费 │ 费 │业务│商品│ 计 │      │
│  │  │  │  │  │  │  │  │  │  │  │ 费 │和服│  │      │
│  │  │  │  │  │  │  │  │  │  │  │  │务支│  │      │
│  │  │  │  │  │  │  │  │  │  │  │  │ 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标说明:1.印刷费(控制在总额的15%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材料印刷费用支出。2.咨询费(控制在总额的5%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技术咨询费用支出。3.邮电费(控制在总额的5%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信件、包裹、货物邮寄、电话、传真等费用支出。4.交通费(控制在总额的15%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车辆使用租用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及保险费等的支出。5.差旅费(控制在总额的2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无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出差住宿、旅费及杂费的支出。6.会议费(控制在总额的3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召开的相关会议的房费、伙食费、材料费、场地费等项的支出。7.培训费(控制在总额的5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员的各类培训支出。8.劳务费(控制在总额的5%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动费用。9.委托业务费(控制在总额的15%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需支付的费用。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宣传费、公用经费等。11.信息网络构建(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信息网络的应用支出。

  表三:预算执行单位信息资料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单位邮编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单位负责人

单位联系人

财务负责人

单位地址

国家标准代码

所在

地区

备注

项目名称

 

 

 

 

 

 

 

 

 

 

 

 

 

 

 

 

 

 

 

 

 

 

 

 


  指标说明:1.预算执行单位:是指省级农垦管理部门。
  2.单位名称:应准确填写单位全称。
  3.单位类型:应按“行政”、“事业”、“企业”类型填写。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第一责任人。
  5.单位联系人:是指填写此表的具体工作人员。
  6.国家标准代码:是指“组织机构代码”。一级局应该有组织机构代码,二级局可填上一级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填农业厅的组织机构代码)。
  7. 所在地区:是指预算执行单位地处该城市的地区名称。

  附件2:
2010年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为核心,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借鉴国内外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经验,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稳步推进质量安全追溯实施进程,逐步扩大可追溯农产品品种与规模,进一步完善具有开放、动态、全程管理特点的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为建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010年,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项目建设。以产业链完整、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或农产加工品为重点,选择一批条件适合的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逐步形成一个能体现农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跟踪溯源能力、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可追溯单位群体,为在全国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产品范围。

申报产品(种植业类)

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大米

水稻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0亩

面粉

小麦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0亩

茶叶

种植面积不少于4000亩

水果

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亩

蔬菜

种植面积不少于4000亩



申报产品(养殖业类)

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牛肉

肉牛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10000头

猪肉

生猪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50000头

羊肉

肉羊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20000只

禽肉

肉禽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100万只

鸡蛋

蛋鸡年存栏量不少于100万只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