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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总督察公告第2号--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的公告


  二、突出重点,推进违规违法问题专项督察

  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根据媒体披露、群众举报、实地巡查等所掌握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9个省(区、市)、66个市(县、区)开展专项督察,实地巡查地块228宗,涉及土地面积2346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696公顷,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6个省发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纠正整改。

  有关省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纠正整改工作。截至2008年底,各地共清理违规违法行为183件,立案175件,结案167件;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26.7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107万平方米,罚款6475万元,复垦耕地面积2126公顷,行政处分65人,党纪处分21人,追究刑事责任10人。

  --针对海南省海口市和文昌市存在严重“以租代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有关方面反映,并经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核实,香港骏豪集团在海南省海口市大规模租地建设高尔夫球场、海口市秀英区“以租代征”建生态体育公园、文昌市“以租代征”建航天新居和热带观光园。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向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国土资源部暂停海口和文昌两市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整改,海口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作书面检讨,对秀英、龙华两个区政府的领导班子以及相关的两个镇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文昌市纪委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骏豪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了非法占用的 42.1公顷土地,并罚款421万元。

  --针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法用地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群众举报并经实地调查核实,浙江省东阳市将横店圆明新园项目拆分为7个项目并自行核准,规划用地411公顷,其中206.44公顷(其中农用地194.22公顷,含基本农田70.49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国土资源部发文暂停执行东阳市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浙江省人民政府积极督促整改,东阳市委、市政府撤销了“横店圆明新园项目筹建工作协调小组”,终止了政府组织实施圆明新园项目行为,撤销了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圆明新园鸿慈永祜工程等7个项目的核准文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针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干警在农村圈地建别墅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互联网披露信息,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多名公安干警在鹿泉市骗取宅基地批准并超面积、异地建设别墅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核查,并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进行依法处理,并对全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中的类似问题进行清理,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河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分。目前,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正在跟踪督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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