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条例》的精神实质。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既是
《条例》的立法宗旨,也体现了
《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的各项规定基本涵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最主要、最核心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凸显出服务大局的总体思路,责权明晰的管理原则,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便民维权的工作理念,权利义务统一的法制要求,行政“问责”的执政要求等特点。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便民维权的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综合管理,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
《条例》规定上来,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和管理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三、广泛开展
《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
《条例》的重要任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实现社会公平出发,做好
《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深入宣传,营造学习
《条例》的社会氛围。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宣传、司法、新闻等部门,整合部门、社会宣传资源和力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宣传
《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条例》的热潮。
《条例》的宣传要突出政府和部门职责、两地人口计生部门责任、服务项目和流动人口的权利、义务等重点内容,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着眼于扩大
《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力量做好
《条例》宣传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制作一批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品,使
《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