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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北省大厂高级实验中学西部民族班2009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河北省大厂高级实验中学
西部民族班2009年招生简章

  大厂高级实验中学西部民族班创办于2004年,已招收5届西部少数民族优秀初中毕业生,招生总数达1100余人,共有44个少数民族成分。学校一律使用汉语授课,外语语种为英语。近年来,西部民族班深受西部民族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群众的欢迎。为支持民族教育,资助贫困学生,为西部民族地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经国家民委批准,2009年大厂高级实验中学西部民族班继续面向西部地区招收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一、招生名额
  总数300名。其中免费生100名,半费生200名。
  二、名额分配
  按照国家民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在招生文件所列省区。
  (二)报考者为少数民族,且家庭贫困。
  (三)报考者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良。
  (四)报考者身体健康。
  (五)免费生报考者的中考成绩应在全县前100名,且家庭贫困;半费生报考者的中考成绩应在全县中等水平以上,且家庭较为贫困。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者一律到所在地县级民委报名,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应按照要求加盖公章,其中,一份由各省区民委统一寄至学校,一份留各省区民委存档备案。
  (二)中考结束后,各省区民委按照国家民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西部民族班招生条件认真审核报名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及时寄到学校。材料包括:省区民委推荐名单、报名登记表、中考成绩单、困难证明(由所在县民委开据)、健康证明(由县级医院开据)等。
  五、考试及录取办法
  (一)学校将对各省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报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批准后录取。
  (二)各省区报送的报考者未能达到录取要求,其总人数不足计划名额时,余下指标将调剂至其他符合录取条件的省区。
  (三)录取通知书将由学校统一寄至各省区民委,或经各省区民委同意,直接寄至报考者本人。
  (四)录取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并按照要求来学校报到注册。
  (五)录取学生来校注册时须签定“西部民族班入学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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