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液纯度检定项下,明确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为凯氏定氮法的三氯醋酸沉淀法;对凝固活力测定方法的文字描述进行了修订;增订原液检定项目可在半成品检定中进行的规定。
(3)成品检定项,增订“专用稀释液”作为复溶用稀释剂;增订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应不低于240mosmol/kg;因上市产品均不在半成品配制中添加白蛋白作稳定剂,纯度测定项下删除相关规定;因不同企业配方不同,将枸橼酸离子含量测定和糖含量测定项下确定的限度要求修订为“应符合批准要求”,明确枸橼酸离子含量测定所引附录的几种方法均可采用;氯化钠含量测定修订为氯离子含量测定;如制品中加氨基酸,增订氨基酸含量测定,采用甘氨酸含量测定方法的附录。
10、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1)原料血浆项下增订直接采用血浆用于生产。
(2)增订原液检定项目可在半成品检定进行的规定。
(3)成品检定项,明确枸橼酸离子含量测定所引附录的几种方法均可采用;明确聚乙二醇残留量测定限于采用聚乙二醇分离制备的制品。
11、抗人T细胞猪免疫球蛋白
(1)制造项下增订可采用经批准的其他分离法。
(2)成品检定外观项增订“应为无色液体”。
12、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
(1)制造项下增订免疫动物的微生物检测要求。
(2)原液检定,外观增订“应为无色液体”;增订pH值和热原检查项;人红细胞抗体、人血小板抗体及效价测定项下,增订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蛋白质含量稀释至5 g/L的要求。
(3)半成品蛋白质含量测定限值修订为限度范围。
(4)成品外观检查,增订“应为无色液体”。
二、通则
(一)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
1、规程名称由“血液制品原料血浆规程”修订为“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
2、供血浆者体格检查项下,胸部透视检查修订为X胸片检查。
3、供血浆者血液检验项下增订有关检测程序的要求和说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测定增订速率法及检测限;血清/血浆蛋白含量检查项,增订供试品为血浆时,血浆蛋白含量应不低于50g/L。
4、在不能供血浆的情况中增订对变异型克雅氏病(vCJD)的相关规定;不能供血浆第21项明确为“被携带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者”。
5、单人份血浆检查项,蛋白含量测定方法增订折射仪法,限度修订为“应不低于50g/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检测增订速率法及检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