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区、市)国土资源工作栏目反映省(区、市)级国土资源工作情况,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供稿。土地方面以地籍管理、土地规划、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决策、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为主,矿产方面以基础地质、科学研究、矿业行政、矿产开发为主,全面反映各省(区、市)资源工作进展、重大科技成果、技术进步及政务管理执法监察情况。每篇文章土地、矿产内容各限4000字,共计限8000字以内。涉及海洋、测绘内容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可略多,但最长限10000字以内。并要求各省 (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提供照片5幅供选用,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位置、活动内容和摄影者。
统计资料栏目主要收录2008年全国土地、矿产、海洋、测绘主要统计资料报表,由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供稿,统计表要精选,做到简明、突出重点,表中数字要缜密核算,上下左右合口,并按数位对齐。
法律法规栏目选登2008年国土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由全国人大通过的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法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指导国土资源工作的文件,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和国土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注意注明文件文号、名称,冠以发文单位。本栏目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供稿。稿件上交前,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签名审定,以防漏编。
附录栏目主要有三项内容
(一)2008年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局级以上机构及领导人情况。机构设置情况按国土资源部机关,直属单位,省 (区、市)国土资源局(厅)、地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为序分列,以2008年局级以上机构及相关干部变动情况为重点,登录国土资源部及其直属单位机构改革情况。同时登录机构改革以后国土资源行业机构设置和现职领导干部名录。本项内容由国土资源部人事司、政法司、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及国家有关部门按规范格式供稿。
(二)2008年国土资源工作大事记
大事记以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为序分列,主要记述 2008年国土资源工作重要部署、决策、成果、机构变动等涉及全局性、有突出意义的重大事件。时间、地点、内容要清楚,每条限200字以内,由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供稿。除国土资源部略多外,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各限10条以内。
三、彩页供稿
彩页是年鉴全书的重要部分,不仅是生动直观反映我国国土资源事业历史的重要方面,而且作为实物档案的一种,又是佐证文字内容的重要依据,应像重视文字稿件一样重视彩页供稿工作。彩页选材首先要求反映的内容具有重要性,必须是能够达到入史标准的重大事件;同时要有现场感和美感。彩页涉及部务活动内容,由办公厅新闻处负责供稿,办公厅主任审查;彩页涉及外事与科技活动内容,由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供稿,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司长审查;彩页涉及专业司(局)活动内容,由部机关各专业司(局)供稿,各专业司(局)主要领导审查;彩页涉及土地督察的由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供稿,由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查;彩页涉及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内容,由部直属机关党委供稿,部直属机关党委主要领导审查;彩页涉及纪检、监察活动内容,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供稿,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主要领导审查;彩页涉及直属单位重要活动,由各直属单位供稿,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至少提供10幅以上彩照备选,由通讯编辑负责,编委审查。部直属单位和省(区、市)国土资源厅,根据内容至少提供5幅照片备选。由通讯编辑负责,单位主要领导审查。
根据一些部门和单位要求,特设专页反映有关单位职能职责变化及对全局具有指导推介价值并带有专业特色的工作成果,年鉴编辑部设专人负责组织联系,各单位供稿图片及内容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政治审查,并签名认定。
四、撰稿要求
(一)框架结构是总揽《年鉴》全书之纲,是组稿、撰稿的重要参考依据,一经认定,不能随意改动。
(二)《年鉴》文章除特稿、文献、法律法规、统计资料外,一般使用记叙性质的应用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