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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物资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五、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物资质量监督工作信息,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每日19时前,需将截至当日18时的信息报送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和执法督查司。
  提交产品质量监督司的报告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本地区相关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已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措施和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提交执法督查司的报告内容包括: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重大影响的热点、敏感性问题和执法检查统计表(见附件1、附件2)。
  监督司联系电话:010— 82262265 82260196(传真)
  电子信箱:wangna@aqsiq.gov.cn
  执法司联系电话:010— 82261674 82260205(传真)
  电子信箱:xiaogr@aqsiq.gov.cn
  六、加强领导,积极配合
  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物资质量监督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同时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疫情物资质量监督工作。
  附件:1.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物资执法打假情况统计表
     2.重要案件统计表

  附件1:

  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物资执法打假情况统计表

  ____________质量技术监督局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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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出动执法 ┃  执法检查 ┃       ┃       ┃  建议吊销 ┃       ┃
  ┃产品名称 ┃       ┃  生产加工 ┃  查办案件 ┃  查获货值 ┃       ┃  移送公安 ┃
  ┃     ┃ 人员(人次)┃       ┃  (起)  ┃ (万元)  ┃ 生产许可证 ┃       ┃
  ┃     ┃       ┃ 企业(家) ┃       ┃       ┃  (个)  ┃  机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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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毒剂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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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涤用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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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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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护服 ┃       ┃       ┃       ┃       ┃       ┃       ┃
  ┣━━━━━╋━━━━━━━╋━━━━━━━╋━━━━━━━╋━━━━━━━╋━━━━━━━╋━━━━━━━┫
  ┃ 手套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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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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