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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所指规划综合效益是指规划实施后,农田排灌体系得以完善、排灌能力得以恢复和提高,所带来的综合效益。不是各单项工程的主要效益简单叠加。 指南附件2: 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标准文本
(注,此表印在封面背页,此注印刷时删除) 填表说明 1、项目申报部门为县级财政、水利部门。 2、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3、省级单位对项目评审后,若认为项目总投资和申请的中央 资金金额需要调整,应在项目评审论证表中按照调整后的 金额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注明调整的原因。 一、重点县基本信息
二、县级农田水利规划概况
三、2009年建设方案摘要1
三、2009年建设方案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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