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精心组织本地“中华诵”“中华赞”选拔活动,做好各类人群,特别是教师、高校学生和社会文学、朗诵社团的发动组织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在各级各类学校掀起诵读中华经典美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热潮。
4.作为2009年“中华诵”活动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暑期我部将与中央文明办调研组联合在全国中小学生中举办“中华诵”夏令营活动(活动通知另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同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将营员选拔推荐作为衡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和经典诵读工作开展水平的一个参考要素,认真做好本省(区、市)优秀中小学生营员遴选的相关工作。
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将“中华诵”“中华赞”活动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充分利用语文课、班团队会、课外活动等渠道,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班委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儿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庆活动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中华诵”“中华赞”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努力为学生参与“中华诵”“中华赞”活动创造机会、提供条件,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视、校刊、宣传栏等媒体在校园营造良好的活动舆论氛围。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诗文诵读和创作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增强学生对经典诵读和诗文创作活动的亲近和热爱。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诵读活动基础上精心选拔、指导、推荐擅长诵读和书法的优秀学生参加今年暑期举办的2009“中华诵”夏令营活动。
四、各高校要重视“中华诵”“中华赞”活动对提高高校学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具有的积极促进作用,探索契合高校文化氛围和学生需求的活动形式,使“中华诵”“中华赞”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各高校要将经典诵读内容纳入《大学语文》课程,选派骨干教师开设经典鉴赏、诗文创作、语言艺术、民俗文化等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相关的选修课;有条件的高校可邀请著名朗诵艺术家进校园给学生作报告或讲座,现场展示诵读的艺术魅力,讲授诵读的艺术技巧,增强诵读活动的亲和力,争取形成新的文化潮流,引领校园文化;要进一步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学生会的作用,特别要利用好学生诗社、诵读爱好者协会等相关社团组织,积极开展诵读(创作)比赛、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指导、鼓励高校学生立足校园、走向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