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三)适时启动标准制修订快速程序和标准快速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制修订快速程序和标准快速应急机制,及时满足重点产业的标准化需求。
  三、加强标准化发展规划,支撑重点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科学、统一、权威的标准体系建设目标,加强重点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工作,加快更新和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产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重点产业标准化战略研究。将十大重点产业标准化纳入《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纲要》,明确重点产业标准化发展方向,从战略层面推进重点产业的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将十大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纳入《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分析现有标准的适用性和协调性,完善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做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之间的协调互补;加快完善以重点产品为核心的标准体系,加强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标准的研制;按照重点产业区域优化布局,围绕产业配套体系,推进区域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提升区域标准化水平。
  (三)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启动《高新技术标准化发展规划》、《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抓好《2008-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部分工业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和《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做好《2005-2007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根据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适时编制和落实相关的标准化发展规划。
  四、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持重点产业国际市场的开拓
  紧密结合重点产业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积极推动重点产业的国际标准化工作,鼓励和支持重点产业的企业和科研机构走出去,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加快重点产业采标步伐。对于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尽快采用和转化,优先立项;国家标准复审、修订时,应考虑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采标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申报制定为国家标准。
  (二)推进重点产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在国际标准化专家培养、国际国外标准跟踪和比对研究、国际标准化交流活动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争取以我为主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将我国的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支持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增加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话语权。
  (三)建立重点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密切跟踪我国重点产业产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等要求的变化,建立和完善重点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研究评议体系,对可能遭遇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实时监测和发布预警,加快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提高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进出口贸易服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