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6年记账式(十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6年记账式(十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6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7月17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国债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610”,证券简称为“国债0610”),是2006年7月发行的3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2.3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兑付可获本息102.34元。

  二、本所从7月9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兑付债权登记日为7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7月15日本期国债摘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