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商个字[200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明办、公安厅(局)、文化厅(局)、通信管理局、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公安局、文化局、关工委,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和今年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工》的要求,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郎、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6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地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黑网吧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和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营造严厉打击黑网吧的舆论氛围。针对黑网吧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要在中小学校、城市社区、农村商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广泛张贴查处取缔黑网吧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动员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形成群防群治群管的综治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充分利用各自信息收集和接受投诉举报、案源排查手段开展排查摸底,掌握案情,挖掘线索,统一汇总到工商部门。工商、公安、文化等基层执法部门要采取暗访踩点、走访群众、连续蹲点、密切监控等方式,积极获取线索。排查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不遗隐患;要通过排查摸清黑网吧的具体位置、规模大小及业主信息,并进行登记造册,为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对黑网吧要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取缔工作有力、有效。对已经查处的黑网吧要记录在案,定期回查。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或租赁场所等行为,应当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十五条等的规定,严厉处罚。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曝光重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