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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做好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网址:www.safesvc.gov.cn)向社会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的填写说明及提交相应电子数据的操作指引。外汇局应当对辖内分支机构及外商投资企业加强相应的宣传和培训。

  六、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时参加包括外汇年检在内的联合年检如实申报年检信息。对于应当参加外汇年检而未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系统会将其业务状态标记为“未参检”状态。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均需通过系统办理,“未参检”状态将影响该企业在年检期结束后包括账户开立与使用、业务核准及备案等各类后续外汇业务的正常办理。

  七、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申报年检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及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_____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
信息登记表

  企业书面声明

  本企业现申明:所填表格内的数据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数据真实反映我公司业务状况。如因所填数据错误导致影响本公司业务办理,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企业参加哪一年的外汇年检,本页中的年份就填写那一年。如:参加2009年的外汇年检工作,就填写为“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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