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实用性人才。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根据市场需要、生源特点和本校教学资源优势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特别是在招生专业设置上要改变“重文轻理”的倾向,注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要面向生产一线和广大农村,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人才;有关高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我部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面向煤炭企业优秀在职员工单独录取工作。
四、加强监督和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完善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的年度审核备案制度和办学行为监督检查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函授站点的设置标准;各成人高校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强函授站点的建设,加大投入,促进函授教育的规范化和现代化,逐步增加面授学习时间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提高远程辅助教学能力。
五、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确保入学新生质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社会需求和生源状况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本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2008年,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为争取调整计划过低地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项告知制度。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七、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对应的统一考试科目按我部《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对照表》(教学〔2007〕6号附件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