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方式
1、活动采取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自愿提出申办申请、农业部有关部门批准、多方共同商定实施方案、联合组织实施的方式举办,依法、规范运作,重在提高质量和水平,创建品牌,扩大影响力,提升效果。
2、活动由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联合主办;有关主管部门协办;由产地市(县)政府承办;新闻媒体、企业赞助单位作为支持单位。由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与地方政府共同组建活动筹备小组。
3、活动由当地领导、地方相应部门、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企业以及地方媒体参加。邀请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出席,组织全国主要商场(超市)及其它专业采购商对接,中央电视台有关频道、人民网、中国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在中国乡镇企业信息网上开设专题栏目。
三、申办要求
列入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中的地区,农产品加工物流集散地,可提出申办申请,按申报表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附上电子版)提交至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产业服务处。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业部北办公区18号楼805室
联系人:李建军 010-59194239 13801385430
马健宇 010-59195051
传 真:010-59195041
E-mail:cyfwch@163.com
附 件:全国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产销衔接活动申办表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产销衔接活动
申 办 表
负 责 人:
申办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