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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产销衔接活动的通知

  二、组织方式

  1、活动采取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自愿提出申办申请、农业部有关部门批准、多方共同商定实施方案、联合组织实施的方式举办,依法、规范运作,重在提高质量和水平,创建品牌,扩大影响力,提升效果。

  2、活动由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和地方政府联合主办;有关主管部门协办;由产地市(县)政府承办;新闻媒体、企业赞助单位作为支持单位。由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与地方政府共同组建活动筹备小组。

  3、活动由当地领导、地方相应部门、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企业以及地方媒体参加。邀请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出席,组织全国主要商场(超市)及其它专业采购商对接,中央电视台有关频道、人民网、中国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在中国乡镇企业信息网上开设专题栏目。

  三、申办要求

  列入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中的地区,农产品加工物流集散地,可提出申办申请,按申报表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附上电子版)提交至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产业服务处。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业部北办公区18号楼805室

  联系人:李建军 010-59194239 13801385430

  马健宇 010-59195051

  传 真:010-59195041

  E-mail:cyfwch@163.com

  附 件:全国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产销衔接活动申办表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产销衔接活动
  申 办 表

  负 责 人:            
  申办单位:            
  填表日期: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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