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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评价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并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重视校内教学实习和实训,特别是生产性实训。要在加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完善专业实践课程体系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
  六、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基本内容:
  1.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2.培养目标、人才规格;
  3.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4.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
  5.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二)时间安排: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l学时)安排。三年总学时数约为3000-3300。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学时为1个学分,三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1周为1学分,共5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上下浮动,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3,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总学时约为一学年。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教学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习实训累计总学时不少于半学年。
  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或对职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可根据需要对课时比例作适当的调整。实行弹性学习制度的学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活动的时间。
  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中应设立选修课程,其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
  七、教学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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