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治理方法,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搞一刀切,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根据产生“难点村”的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属于村的问题,从村级层面下功夫;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问题,就从政府或者职能部门这个层面解决。系统研究制约影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种因素,充分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多管齐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五是坚持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尊重村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治理“难点村”的成功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加强“难点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形成带有普遍规律性和指导性的政策措施,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七、“难点村”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治理“难点村”的主要任务有五项: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保障其履行职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财务收支等活动。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任职,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水平。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抓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两年内覆盖全部行政村。
二是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制度建设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不断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巩固村务公开栏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审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式,保障村民群众享有正当的民主权利。
三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清理整顿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查处党政机关干部、村干部等侵占村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给集体造成损失等问题。
四是帮助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解决“难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的问题。发展是根本解决“难点村”问题的决定性因素。引导村级组织和村民根据市场要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积极组织和引导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对接互助形式,鼓励城市社区和“强村”、“强企”结对帮助“难点村”发展经济,增强“难点村”自身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