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
(2009年第14号)
现发布《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7-3-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2-98)同时废止。
本标准第3.3.4条、第3.3.5条、第3.3.6条、第3.3.7条、第4.2.7条、第4.5.8条、第5.1.3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3.1条、第5.3.6条、第5.4.14条、第7.1.4条、第7.5.2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