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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2009年服务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扩大服务出口

  (五)大力促进软件出口。商务部将加强同软件出口基地、软件园和软件出口企业的联系,建立重点软件出口企业数据库,继续做好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工作,并研究提出促进和鼓励软件出口的政策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软件出口。

  (六)大力促进文化出口。商务部组织修订《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编制《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增加支持内容,扩大支持范围。各地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严把质量关,并做好文化贸易重点企业出口数据申报工作。

  (七)大力促进技术出口。研究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国情的技术出口政策,落实技术出口所得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推动我国技术出口。

  (八)积极推动会计服务出口。进一步发挥商务部与财政部的会计服务出口合作机制的作用,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研究落实促进会计服务出口的支持措施,为企业搭建出口平台。

  (九)积极促进中医药服务出口。商务部将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出台《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若干意见》,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走出去”试点工作。各地要加强与重点企业联系。

  (十)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商务部组织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落实财政、金融、人才培训、企业获取国际资质认证、国际市场开拓、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各地要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加速培育服务外包企业。

  (十一)着力保持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稳定增长。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促进服务的工作力度,指导外派企业调整经营策略,谨慎开展业务,切实做好在外劳务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增强信心,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传统劳务市场,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宽合作领域和层次,引导企业积极开拓中高级劳务市场,优化外派劳务结构,提高我在国际劳务市场的信用,稳定业务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和规范力度,建立外派企业自查自纠和境外劳务项目巡查常态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境外劳务事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二)进一步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发挥有关各方的积极性,共同加强对对外承包工程的总体布局和战略规划,从强化支持促进和规范管理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完善业务支持和服务体系,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创新和发展,推动业务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企业经营水平与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宏观监测和调控水平,加强对企业资格、投议标许可、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防范及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的管理,保证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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