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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廉政预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财政部党组关于印发《财政部廉政预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党[2007]41号)


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税博物馆:

  为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增强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财政部党组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廉政预警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廉政预警工作实施意见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财政部廉政预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财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贯彻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精神,结合贯彻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反腐倡廉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安全;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重的导向,及时了解和掌握腐败现象的动态,将其危害和影响清除在萌芽中,降低反腐成本;促进和提高财政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综合素质,促进各项财政制度落实和改革的深化。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廉政预警工作是构建财政惩防腐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实施纲要”的基础性工作。廉政预警工作目标是通过构建廉政预警机制,及早发现和消除腐败隐患,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通过内外部信息沟通,人机(电脑计算机)结合的多元化信息渠道,逐步建立上下互动、纵横贯通,全覆盖、全方位的廉政预警信息网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以下简称“两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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