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对录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录用计划数、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局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此次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伪造有关文件、提供虚假信息、擅自扩大范围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调离有关工作岗位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其他事项
面试前,有人员放弃面试的,省级国税部门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在考察体检环节,如有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招录机关可以在本职位上面试成绩达到60分但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本职位上没有合格人选的,可以从本市(地)其他职位上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综合成绩并列的,应根据体检、考察的情况,严格按照职位数量择优录用。
附件2
在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招聘
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9]9号) 要求和有关规定,为确保国家税务局系统在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为做好成品油税费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现决定从原公路养路费在编征稽管理人员中,通过考试择优聘用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科学合理地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从在编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这次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随此次专项公务员考试一起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由省级国税部门编制,包括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要求均为1:2。
各省级国税部门设置的招聘岗位应尽可能覆盖本省份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