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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证券账户开立业务操作指引

  (二)变更后的合伙协议或创投企业合同及章程(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四)变更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需提供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变更时提供);
  (五)继任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继任委派书(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时提供);
  (六)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录,涉及变更的合伙人或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或投资者变更时提供);
  (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八)《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六条 对于合伙企业、创投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应每年核实其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是否通过年检,如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的,证券公司应督促其及时更正。对于合伙企业、创投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负责人、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企业类型、营业期限发生变更的,证券公司应督促合伙企业、创投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及时按本指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对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证券公司核实后,应在其柜面系统以及登记结算系统中予以修改。
  第七条 合伙企业、创投企业等非法人组织依法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手续:
  (一)证券账户卡;
  (二)企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四)清算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
  第八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合伙企业、创投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开立证券账户或从事证券投资有限制的,该等组织应当遵守。
  第九条 创业投资企业为法人或合伙的,其证券账户开立业务,遵照法人或合伙开户的规定。
  第十条 本指引未规定的适用本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业务规则。
  第十一条 本指引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指引自2009年12月21日起施行。

  表1: 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申 请

填 写

账户持有人全称

 

国籍或地区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网址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月日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截止日期

□ 年月日□ 长期有效

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表格不够时,可另行附表填写)

姓名/名称

国籍或地区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截止日期

承担责任方式

      
      
      
      
      
      
      

企业类型(打“√”)

□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非法人非合伙制创投企业□其他

账户类别

□沪市A股账户 □沪市B股账户 □沪市基金账户 □沪市其他账户□深市A股账户 □深市B股账户 □深市基金账户 □深市其他账户

是否直接开通网络服务功能

□是□否

网络服务初始密码(六位数字或字母)

      

经办人姓名

 

国籍或地区

 

经办人联系地址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郑重声明

本人已经了解并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认真阅读了《证券账户注册说明书》并接受说明书内容,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经办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开户代理机

构填写

审核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含副省级城市)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适用于创投企业)□申请人是否已签名□本表内容是否填写全面、正确

账户类别

上海市场

深圳市场

A股账户

                    

B股账户

                    

基金账户

                    

其他账户

                    

经办人:复核人:开户代理机构盖章:联系电话:传真:填表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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