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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的措施
  1.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要指标。
  (二)人员配备
  1.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药人员。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原则上每个临床科室执业医师中至少有60%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麻醉科除外)。
  2.根据中医医院的等级和规模,合理配备医院领导班子人员,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医院主要负责人、业务管理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经过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管理人员中中医药人员比例应占60%以上。
  3.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二级中医医院的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中级以上中医专业技术任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临床科室建设
  1.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
  2.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制定并实施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
  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本科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
  5.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6.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积极采用非药物中医治疗方法。
  7.有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并积极使用;门诊处方中,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应占6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应占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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