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继续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方法,简化考核指标,减少考核次数,增强考核效能,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加快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抓紧建立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标准统一、业务规范的人口个案信息管理,采集、存储、开发利用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为及时、全面掌握人口形势提供最基础的信息支撑和公共服务。积极推动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完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科学把握全国人口变动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不断深化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利益导向等重点业务应用系统,着力建设国家和省级集中数据中心。
(三)构建优质服务机制,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科技创新步伐。
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推进和完善"国优"、"省优"两级创建制度,东部地区要加快发展,率先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中西部地区要加大改革创新步伐,保证创建活动整体快速推进,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全国80%的县实现"国优"和"省优"。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建立完善优孕优生服务政策,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倡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引流产的发生。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进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实施"三千人才工程"及西部地区县乡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实习计划,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提高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突出计划生育特色,坚持服务机构公益性质,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基础平台和科研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力争在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上取得突破。积极研制避孕节育新产品和新方法,开展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深化药具体制改革,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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