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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泉恭、王峰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泉恭、王峰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61号)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王峰为副总经理的任职请示》(国联安司发 [2008]146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周泉恭为副总经理的任职请示》(国联安司发 [2008]14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周泉恭(身份证号码:362322197207191511)、王峰(身份证号码:372802197303080313)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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