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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家技术发明奖书面推荐书主件不超过20页,附件内容不超过45页。电子版推荐书主件内容不超过20页,电子版附件应严格按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要求PDF文件不超过10个,JPG文件不超过35个。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

  (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非科普类项目,分为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重大工程类四个类别,请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填写。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属社会公益类。评审范围为2000年以来(含2000年)出版发行,且出版发行2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28日)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在出版上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应具备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等条件。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书面推荐书主件内容不超过30页,附件内容不超过55页。电子版推荐书主件内容不超过30页,电子版附件应严格按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要求PDF文件不超过10个,JPG文件不超过45个。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

  四、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一)对推荐材料的要求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完成人信誉进行记录。
  严格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对于因没有按照填写要求填写而影响评审的推荐书,一律退回,不得做材料修改和补充工作。
  强调自主创新。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奖10篇代表性论文是国内或以国内工作为主的研究工作结果。国际合作研究内容不作为10篇代表性论文提交。
  为防止项目拼凑,提高评审效率,2008年度各奖种推荐书减少主件和附件页数。
  书面推荐材料请用大十六开本(高297mm,宽210mm)竖装,采用活页方式装订,便于拆装。装订后勿另加封面。详细内容请参阅填表说明。

  (二)对推荐人选和推荐项目的要求

  突出对拔尖人才的奖励。各奖种推荐人数,严格执行科技奖励实施细则,不得超人数推荐。
  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推荐单位严格审查推荐项目,对连续两年推荐未获奖项目,须隔一年再推荐。
  进一步规范项目撤出机制。初评会议结束后15日内允许提出撤出。再次推荐须隔一年。连续两次撤出再次推荐须隔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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