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和奖励条例及通行惯例,项目完成人已去世的可以推荐。
(三)对评审方式的调整
为进一步完善评审方式,提高评审的公正性,2008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对初评二等奖项目评审,采取完成人电话答辩方式。
(四)对专业评审组的调整
2008年对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进行了调整,新设自主创新企业评审组、先进制造与重大装备评审组、生产安全评审组、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评审组、现代服务业信息化等5个评审组;将原“自然灾害检测预报组”改为“气候变化与环境监测组”;将原“电子与通信、仪器仪表组”分设为“通信专业组”和“电子与科学仪器组”。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针对200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强调,2008年推荐工作要求注意以下几点:
(一)推荐项目在知识产权及完成单位、完成人方面存在争议的,争议解决前不予推荐。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在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推荐。
(三)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多个奖种的评审。
(四)推荐项目如有非中国公民的完成人,不得推荐该研究人员为项目完成人。
(五)项目完成人超人数的,不得推荐。
(六)软课题项目,不得推荐。
此项工作由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委托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承办。请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书面材料15套(其中原件2套)报送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表格式和填表说明请从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徐 琳 张玮琳
联系电话: 010-62189355 010-6212836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100081)
电子邮件: xulin@cast.org.cn zhangweilin@cast.org.cn
(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信息处
朱 清 010-68581761转8003
李小图 010-68511819转8002
吴 晓 010-6859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