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的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共同主办。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四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应在评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取得或公开发表。
第五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应是以我国科研单位为主完成的基础研究成果。
第六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应具有新闻性、原创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新闻性是指研究进展在本年度媒体上首次报道,原创性是指研究进展取得的新规律、新发现或新方法等,广泛的社会影响是指在社会公众中引起广泛关注和影响。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推荐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候选新闻由基础研究领域的全国学会推荐。
第八条 初选 根据推荐新闻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组织专家遴选出30项候选新闻进入复选。
第九条 复选 通过函评,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对30项候选新闻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位居前10位的候选新闻,被确定为“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
第十条 公布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联合发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试行,由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2007年度“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候选新闻推荐表
新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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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媒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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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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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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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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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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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简介(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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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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