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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公布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创建单位“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示范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余庆县 云南省-凤庆县 西藏区-林芝科技局 陕西省-略阳县
  甘肃省-靖远县 甘肃省-甘州区 甘肃省-静宁县 青海省-德令哈市
  宁夏区-永宁县 新疆区-沙湾县
  3、科普宣传员类:6个
  北京市-延庆县 天津市-红桥区 吉林省-抚松县 福建省-漳浦县
  四川省-威远县 贵州市-南明区

  附件2:
  协议书编号:
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及创建单位
“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示范项目
协 议 书

  项 目 名称:

  项 目 类别:

  申 报 单位:

  项目负责人:

  通 讯 地址:

  邮 政 编码:

  电   话:

  传   真:
  E-mail: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
2007年制


 

填报说明

 

1.《协议书》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甲方)与项目单位(乙方)共同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2.《协议书》为A4开本,要求项目单位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电子文本。同时,从甲方网上下载打印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盖章后各保存两份。

 

3.《协议书》应由项目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盖章。

 

4.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如:“工商银行 ×省× (市、区、县)× 分理处”。

  

 

 

 

 

 

 

 

 

 

 

 


  一、项目名称:
  二、资助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甲方)
  三、项目单位:(乙方)

四、项目主要内容:

                              


经费总预算:______万元。 其中:乙方自有 :______万元, 甲方资助经费:______万元

预算明细

                         

资助经费:__________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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