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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主题测评指标 说 明 1.本测评指标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测评指标》的补充内容,是为加强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主题增设的指标。 2.本指标的测评项目:主要反映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主题的力度,包含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围绕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工作成效显著”、“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和“形成科普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等四个方面。 3.分值构成:本测评指标占10分。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测评指标的总分为100 + 20 + 10分=13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20分,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主题测评指标10分。没有农业人口的城区测评指标不包含《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测评指标》中“基本指标”的2-2项,总分为124分。 4.测评方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座谈讨论、实地考察等方法。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主题指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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