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通知
(商建发[2009]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方针政策,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合作,积极打造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扩大内需重点在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市场重点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指导,利用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络优势,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重点工程和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设项目落到实处。供销合作社是建设和开拓农村市场的生力军,要立足于自身优势,加快“新网工程”建设,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和商务主管部门合作,在重点工程和工作上要严格按照财政、商务部门关于项目申报的有关程序,积极申报项目;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跟踪监督问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
二、突出重点,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过程中,商务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本地发展规划,在提升和完善已有农家店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家店的覆盖面;以提高网络配送能力为重点,加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指导供销合作社连锁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和乡镇中心超市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协调落实农家店经营药品、邮政用品、电信、文化用品的相关政策,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供销合作社要把县级配送中心作为建设重点,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以配送中心为依托,在县(市)城区发展大型超市、社区发展连锁便利店或超市,在中心乡镇建设具有配送功能的直营连锁超市,在村一级改造便民店、农资超市和综合服务社,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流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