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活农产品流通,着力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对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跨区域的重点批发市场,纳入“双百市场工程”改造和建设总体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给予支持;对供销合作社在中心城市、重点产区培育的骨干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在系统内重点通过增加投入、改建扩建与升级改造,在集散地和主销区,培育一批功能完备、信息灵敏、运行高效的重点市场和骨干市场;在产区,以县为重点,建设和发展能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专业市场;要大力推动农产品生产者、流通组织和加工企业,在自愿互助基础上建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等农产品新型流通主体,通过龙头带动、市场牵动、网络拉动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基地化、品牌化、标准化经营。
四、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大力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鼓励现有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增强核心企业的活力;按照扶优扶强原则,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农资连锁经营跨区域发展;鼓励农资流通企业按照《
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在重点农业产区建设和改造农资门店,扩大连锁门店覆盖面;支持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完善配送、信息功能,提高农资统一配送率;支持农资流通企业开展季节性信用销售,并通过信用保险等手段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以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农资经营企业为龙头,以县域配送中心为骨干,以乡、村两级基层经营服务网络为基础,采用“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中心示范店+加盟店”的建设模式,进一步加强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范连锁配送流程和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和科技服务功能,落实“新网工程”《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示范要求》,提高网络运营质量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