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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关于上报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关于上报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总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精神,结合总社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选拔推荐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已纳入省和部门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各单位要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社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上报。总社人事部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总社领导同意,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

  请各单位于2009年5月15日之前将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份报总社人事部。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

  联系人:总社人事部人事三处 何贤志

  联系电话:010-66050306、66054118(传真)

  电子信箱:hexianzhi@chinacoop.gov.cn

  附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略)

  二OO九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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