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举办妇联系统儿童社会工作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儿童工作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强调要着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妇联组织开展的儿童工作是专业社会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级妇联儿童工作者是服务儿童和家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社会工作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妇联系统儿童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妇联儿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经全国妇联书记处领导同意,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决定自2009年起分批举办“妇联系统儿童社会工作研修班”,首期研修班将于今年上半年举办。现将首期研修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4月中下旬,为期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北京
三、主要内容
联合国《
儿童权利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等儿童工作相关法律政策;儿童工作的发展;家庭教育指导、早期教育研究与发展、特殊困境儿童的保护;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与实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
四、参加范围及名额
首期研修班以全国妇联、各省区市妇联专职儿童工作者为主,部分地(市)级妇联儿童工作者参加,总计100人左右。分配原则为:每省区市3人,其中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2人,拟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地(市)级妇联儿童工作负责人或业务骨干1人;计划单列市妇联儿童工作负责人或业务骨干1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儿童工作负责人或业务骨干1人。
五、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