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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举办妇联系统儿童社会工作研修班的通知

  1、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对此次研修班的举办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列入2009年工作要点之一。这次研修班既是儿童工作业务学习研讨班,也是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班。各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部要抓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这一契机,积极响应参加研修班学习,配合做好报名和相关组织工作,并鼓励本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2、2006年7月,人事部、民政部印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2008年举办了首次“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09年6月13-14日举行,报名和考试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安排。拟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研修班学员可速与本省区市考试中心联系,咨询报名及考试相关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3)。
  3、研修班上儿童工作和社会工作相关培训所需教材及参考资料由主办方负责提供。研修班学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培训,考试辅导教材须自备,费用自理,并要提前预习,以便提高辅导培训效果(详见附件2)。
  4、研修班学员食宿费、培训费由主办方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相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规定。
  5、请各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将本省区市参加研修班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是否参加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09年3月12日前报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

  附件1、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略)
  2、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教材与辅导用书
  3、关于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周蓉辉
  电 话:010-65103223
  传 真:010-65103294
  地 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5号
  邮 编:100730
  E-mail:jjch@women.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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