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物党字〔2008〕13号)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
《工作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国家文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文化遗产事业改革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文物局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将
《工作规划》列入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准确理解
《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出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贯彻落实
《工作规划》贯穿于文化遗产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