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司(室)、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其中干部培训工作由人事教育司牵头负责,基层人事部门负责落实。

  二、关于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工作

  (一)继续建立健全防治腐败的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若干意见》,紧密联系本单位制度建设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充实现有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对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制度。

  各司(室)、各直属单位负责,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指导监督。

  (二)建立健全巡视制度

  按照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列》,建立对直属单位的巡视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管理、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由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负责。

  三、关于强化监督制约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本单位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基建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负责。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