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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有关技术规程的通知(2008修订)[失效]

  调查阶段:按照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方案,收集整理资料,开展外业调查。
  分析论证阶段: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用海利益相关者分析,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分析,项目用海的主要不利影响分析,提出项目用海的对策和建议。
  报告编制阶段:对收集和外业采集的资料、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判断,结合分析论证的内容,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送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5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划分

  5.1 等级划分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实行论证等级划分制度,按项目的用海类型、规模和方式划分为1级、2级、3级(见表5.1)。
  表5.1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划分表

用海类型用海规模工作等级
一级类二级类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中心渔港、一级渔港2
其他渔港3
围海养殖用海700公顷以上1
100~700公顷2
100公顷以下3
开放式养殖、人工渔礁用海等 所有规模3
工业用海油气开采、滨海电厂、海水综合利用用海50公顷以上2
50公顷以下3
船舶工业50吨级以上1
50吨级以下2
盐业、固体矿产开采、海砂开采、核电站及其他工业用海所有规模1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50公顷以上2
50公顷以下3
航道、锚地用海所有规模3
路桥用海路桥海上长度超过5公里1
其他2
旅游娱乐用海旅游基础设施用海所有规模2
浴场、游乐场用海所有规模3
海底工程用海电缆管道用海深海排污、输油、气管道2
输水管道、光缆等3
海底隧道用海所有规模2
海底场馆用海所有规模1
排污倾倒用海污水达标排放所有规模1
倾倒区用海所有规模2
填海造地用海 所有规模1
特殊用海科研教学、海洋保护区用海所有规模3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所有规模2
等级划分补充规定:a) 1级论证:填海,围海50公顷以上(围海养殖除外),非透水构筑物长度500米以上,连岛堤坝,海上人工岛;b) 2级论证:围海50公顷以下(围海养殖除外),非透水构筑物长度500米以下,透水构筑物。同一项目用海按类型、规模或者方式规定的等级不一致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其他用海根据用海类型、规模、方式,参照本表确定海域使用论证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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