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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08宝钢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08宝钢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者: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经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所同意自2月16日起,“08宝钢债”可作为质押券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对应的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5016,简称为“08宝钢质”。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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