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现场监管,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海事部门要通过海巡艇巡航和VTS、AIS等有效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强锚泊船舶管理,加强锚地水域巡航力度,规范锚泊秩序。加强船舶驾驶人员的操作性检查,通过船舶安全检查,检查驾驶人员对驾驶台关键性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反应程序的掌握程度。要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加大对非法载运危险货物车船的防堵力度,有条件的客运站点、码头要安装危险品检测仪,要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制度,对途中上车的旅客,司乘人员要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对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车船超限超载、砂石运输船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船舶安全状况差、施工船未经批准参与施工等违法违章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维护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督促“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严格实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制度。要加强汽车客运站点源头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认真执行客车发车前安全例检制度。要加大对从事省际客运班线、超长班线、夜间班线、包车和旅游班线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技术状况的维护和检测,做好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工作,要充分利用GPS等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完善并落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运营的各项具体措施。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两会”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认真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交通主管部门、海事机构要及时掌握天气情况,及时发布气象和安全信息,提醒车辆、船舶注意大雾等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督促检查各项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各专业救助船舶要按照关口前移的动态待命原则,加强在重要航道、事故多发区域、受大雾天气影响地区的值班待命工作,加强救助船艇、设施的维护保养,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立即出动,确保及时救助。
各地区、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在做好春运工作的同时,继续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加强“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为努力实现交通运输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为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