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同行评议人员对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必须保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组织制订本办法有关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4:
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同行评议交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认证咨询机构之间关于认证咨询业务的交流,促进认证咨询机构和咨询师提高现场工作质量,激励认证咨询机构和咨询师持续提高认证咨询服务有效性,向社会宣传展示良好认证咨询实践的有效性例证,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的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同行评议交流活动,适用于所有对接受咨询服务组织所实施的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评议交流。
第三条 协会组织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同行评议交流活动,各认证咨询机构应积极参与和支持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同行评议交流活动。
第二章 实施
第四条 协会每年组织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同行评议交流活动,各认证咨询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在机构内组织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评议交流活动,促进咨询人员提高现场咨询服务质量,为提高认证有效性打好基础。
第五条 协会鼓励各个认证咨询机构总结和推荐在认证咨询活动中发生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相互进行交流。
第六条 各个认证咨询机构在内部推荐、选拔、评价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具体方式由认证咨询机构自行决定。
第七条 各认证咨询机构向协会推荐参加本年度同行评议交流活动的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
第八条 为便于不同类型的良好认证咨询实践案例进行同行评议交流,推荐和同行评议交流分为如下六类进行:
1.集团性案例:针对企业集团和行业的组织的良好认证咨询实践。
2.单一组织性案例:针对单一现场的组织所实施的良好认证咨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