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发射海洋水色卫星、海洋动力环境卫星,扩大卫星海洋应用研究。积极推动海洋水色、动力环境卫星的业务化应用。开展用于海洋监视监测的新型遥感卫星有效载荷及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海洋卫星地面应用系统建设,在现有北京、三亚两个卫星地面站的基础上进行扩充和改造,并新增卫星地面站;建设中国海上卫星辐射校正场,启动南、北极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建设规划和数据中继传输可行性论证。进一步拓展海洋卫星和卫星海洋应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5)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已有海洋环境保障技术,自主研发多尺度、多要素、多层次的海洋环境预报模式,进行系统综合集成,综合开发应用海洋环境信息,形成业务化海洋环境观测预报体系。
(6)中国“数字海洋”建设
重点建设近海“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使我国“数字海洋”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布局接近国际先进。包括近海海洋信息基础平台、海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数字海洋”原型系统;逐步完成 “数字海洋”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构建,基本满足全国中比例尺(局部区域大比例尺)海洋空间数据的获取、交换、配准、集成、维护与更新要求;重点突破“数字海洋”建设所急需的支撑技术;完成“数字海洋”原型系统的开发,实现试运行,并开展应用示范研究,开发出一批可视化程度高的新型海洋信息应用产品。
6.推进海洋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以政府为主导,并调动社会各方面海洋科技力量,加快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海洋科技的整体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1)海洋公益事业科技创新体系
以公益性海洋科研机构和业务中心为主,并充分发挥高校和海洋管理机构等的科技力量,由国家财政稳定支持,紧密合作,共同承担海洋公益性科技与海洋调查工作。以社会公益服务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同时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建设国家海洋公益事业科技创新体系。
(2)海洋应用技术创新体系
以产-学-研基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节点,链接涉海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科技研发队伍,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海洋应用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海洋产业竞争力。建立有效机制,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海洋研究开发机构等产-学-研基地。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研究所与高等院校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开展研发活动,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3)海洋知识创新体系
以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发挥科学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海洋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发挥海洋部门的科研机构在海洋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培植和形成高水平、资源共享的海洋基础科学和前沿领域研究基地。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瞄准若干前沿科学领域,以及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建设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4)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围绕区域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提升区域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主线,推进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区域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中央与地方海洋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增强海洋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加强整体策划与合作,组织实施区域海洋产业行动计划,联合创建一批区域海洋产业技术研发转化中心和孵化基地,共建区域海洋生态与环境研究、监测、示范、推广基地和网络,形成合理的区域海洋科技布局。
7.加强海洋科技平台建设,提高海洋科技基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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