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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关于印发《中国法学会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09-2013年)》的通知

  (29)进一步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以“双百”活动为平台,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一系列重大法治问题的宣传,宣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不断为“双百”活动注入新的活力,探索新的形式、新的载体、新的机制,切实增强宣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0)组织编写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总结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经验,宣传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进展。
  (31)中国法学会主管的《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法律年鉴》、《廉政与法治》以及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法学、法制报刊,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精品意识,不断提高编辑水平和报刊质量,努力办成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科学发展、唱响主旋律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阵地和重要舆论阵地。
  (32)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努力办出特色,真正起到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传播法学信息,加强学术交流的独特作用。
  (33)继续组织实施“爱祖国、学法律、促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继续积极参与各种普法活动。
  七、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和国际法学界、法律界的联系与交往,进一步拓展对外法学交流
  (34)作为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推行“走出去,请进来”战略,加强法学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对外法学交流的新方式,巩固和拓展对外法学交流渠道,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质量和水平。
  (35)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5年内,使建立交流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由70个增加到100个左右,建立联系的法学法律组织由430个增加到500个左右,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法学法律组织由50个增加到70个左右。在现有基础上,争取再加入1-2个国际法学法律组织,推动中国法学家更多地进入国际法学法律组织的领导层。
  (36)积极举办国际和地区学术研讨会。每年举办1-2次中小型专题学术会议。2009年9月,举办第24届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建立和完善中外法学交流机制,搭建较高层次的国际法学交流平台。
  (37)进一步加强区域法律合作机制建设。继续办好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国-拉美区域法律合作论坛,适时举办中国-非洲法律合作论坛。
  (38)进一步加强同台港澳地区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定期举办海峡法学论坛,举办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完善与港澳法律界交流机制,继续办好“香港青年律师内地法律制度研修班”和“港澳和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活动”,开辟、搭建新的联系渠道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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