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切实抓好决算培训和编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注重沟通协调,抓好决算编审各环节的工作。统筹规划好决算布置和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新决算报表和软件的培训力度,确保决算工作人员深入领会填报口径,熟练掌握决算软件。严谨、细致地做好决算数据的审核工作,严把政策关、口径关,进一步提高决算数据质量。
第三,充分发挥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决算是整个预算执行的结果,要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通过对决算收支总量、结构、趋势的分析,发现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通过预决算的对比分析,对公共部门的投入和产出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通过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促进资源公平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决算报表体系。围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研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财政决算报表体系。从服务管理、促进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以及政府会计改革进程,合理调整和扩大决算反映的内容与范围。
三、其他有关事宜
(一)关于中央补助收入的编报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上级补助收入的决算管理,地方政府要将上级政府对本地区(包括本级和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补助,全额列入本级决算,同时在本级决算中反映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及补助。各地要确保决算内容完整、数额准确,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决算的监督。
(二)2007年度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结算事项。
2007年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结算中,属于正常上解、补助和预算执行中一般上划、下划、追加、追减的事项,仍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办理;属于国家统一政策,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单独结算的事项,我部将另行下发具体结算办法。各地区应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提供数据资料,并事先核对清楚,以便及时办理结算。2007年度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年终结算事项中,凡中央财政可依据金库报表、主管部门报表核实结算数据而不需地方提供有关资料的,年度执行终了中央财政会及时将结算数据发文通知各地,不再办理对账。请各地提前与金库和主管部门核对数据。2007年度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年终单独结算事项共24项,与2006年度结算事项相比,新增2项。现将新增项目的情况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