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视大赛
5月底,在网络复赛的基础上,由全总协调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共建和谐”主题教育电视大赛。
二、工作进度
1月25日,在全国工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完成工作部署;
2月底之前,完成编写、印制《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百题问答》和试题工作;
2月底以前,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试题见报;
3月15日前,《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百题问答》发送到各地工会;
4月20日前各省完成初赛,选拔,推荐,小结工作;
5月10 日前各省完成参加复赛组队工作,进行复赛各项准备;
5月底前各省(含三个全国产业工会)进京参加复赛、决赛、总结,知识竞赛活动各项工作结束。
三、表彰奖励
(一)初赛:拟设个人奖、组织奖
1、个人奖:按照各分赛区的参赛人数随机抽取10名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颁发学习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知识竞赛初赛纪念奖。
2、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各分赛区的组织与参赛情况,确定16个优秀组织奖,颁发学习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二)网络复赛:设复赛入围奖和优秀组织奖
由各省级工会组建的代表队进京参加网络复赛,选拔出8支代表队进入电视总决赛,未进入总决赛的代表队均获复赛入围奖,对积极参与知识竞赛的省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电视大赛:拟设团体奖、个人奖和参与奖。
1、团体奖: 设团体一、二、三等奖。
2、个人奖:设最佳答题手、最佳演讲员等若干个人单项奖项。
3、参与奖:比赛现场随机抽取场内外观众颁发参与奖。
附件2、
全国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由全总宣教部与工人日报社联合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通过工人日报开设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或专栏形式实施。
(1)2008年2月下旬由全总宣教部印发通知;2月23日在《工人日报》上刊登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的公告,启动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活动。
(2)3月中旬-8月下旬,分 “改革开放30年”、“我为和谐做贡献”、“以人为本之我见”、“我体验的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大家谈”等5个专题,每月宣传1个专题,每周刊登1-2期,每期刊登2-3篇千字稿。各省总工会要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征文活动,组织职工撰写文章,并有重点地组织一批优秀稿件参加征文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