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建设,推动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把农民工作为帮扶重点,为农民工提供“培训、就业、入会、维权、帮扶”的一条龙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和节后返城。深入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行动。(责任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部、保障工作部、宣传教育部)
六、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25、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加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问题的探索。深入研究职工和工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丰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科学内涵,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体系,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责任部门:研究室、办公厅)
26、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依法规范建会。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和中小型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制定劳务派遣公司工会组建工作意见。在中国工会十五大召开前,全国工会会员超过2亿人;2008年底,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建会率分别达到80%,农民工会员达到7000万人。(责任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部)
27、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切实把工会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基层。制定加强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建设的意见,完善基层工会主席保护机制。制定《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条例》,督促检查指导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会员数在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登记比例要达到100%。制定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继续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召开全国产业工会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产业工会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责任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组织部、研究室)
28、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工会干部协管和工会换届工作,配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推动工会主席按照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深化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推行会务公开。以提高维权能力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责任部门:组织部、办公厅)
29、深化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工会企事业发展与改革,搞好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做大做强工会企事业。加强工会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工会网站体系建设,提高工会督查工作的水平。进一步做好工会统计调查工作。(责任部门:财务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资产监督管理部、办公厅、研究室)
30、加强与台港澳工会和劳动界的交流。加大与周边和发展中国家工会交流力度,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工会的关系,加强与国际和地区工会组织的合作,办好“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责任部门:国际联络部、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