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分行)风险评估是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分行经营稳健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综合评估的方法,目标是推进银行分行风险评估工作,规范银行分行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统一监管尺度,便于进行趋势分析和同质同类比较,并有效实施差别监管政策,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本评估指导意见借鉴国际通用的ROCA+S评级系统,从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营运控制(Operational Control) 、合规性(Compliance)和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四个方面分别评估银行分行经营管理状况,并结合总行支持度(SOSA)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对银行分行的综合风险评估等级。综合评估的结果分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反映被评估机构的风险状况和监管机构的关注程度。
等级1:各方面经营状况良好,只需给予常规的监管关注。
等级2:经营令人满意,但存在某些小问题,通过内部程序可以自行纠正,通常不需要特别的监管关注。
等级3:经营状况一般,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且未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纠正,需要监管部门更多地关注并采取措施。
等级4:在各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或风险,这些问题和风险没有得到重视和解决。这类机构需要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加强监督检查和纠正,同时其内部也必须立刻采取明确的纠正措施。
等级5:风险程度高,经营存在严重的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和银行内部采取紧急行动。
第二章 评估要素和评估方法
银行分行评估体系包含五个要素:风险管理、营运控制、合规性、资产质量和总行支持度,即ROCA+S评估系统。
一、风险管理
银行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应包括:
1.健全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程序和限额。
2.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有明确的责任并能够实施有效监督。
3.合格和有效履职的分支机构高管团队。
4.有效的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方法。
5.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用以监测和报告风险。
6.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系统的设计和监督一般由银行总行负责,对银行分行风险管理系统的评估要结合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评估其风险管理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如分行对总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程序和限额的匹配、遵从和监督情况,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是否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能否补充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是否针对市场和业务变化及时对风险重新评估,管理信息传递的及时和准确等。
风险管理评估标准: